最高100万元!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入库培育企业申报
时间:2024-01-30 16:32:32 | 来源:江苏赫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作者:admin | 点击次数:372

       为贯彻落实《苏州工业园区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网络化联接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苏园管〔2023〕57号)要求,提升制造业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打造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现开展2024年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入库培育企业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入库条件

       (一)申报企业须为在园区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二)申报企业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三)申报企业需具有良好的智能制造基础,应通过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3mep.cn/)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需达到国家标准 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

       02、入库有效期

       企业入库有效期为1年,入库企业须需服从园区经发委统一安排,按要求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高管、相关业务负责人等配合专家开展入企走访、调研、培育辅导等工作,并在1年内完成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

       03、工作流程

       坚持自愿申报的原则,请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征集2024年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CMMM)评估入库培育企业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直接上传附件即可。

       04、其他事项

       (一)对完成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CMMM)的企业,按照二级最高8万元三级最高15万元四级最高25万元五级最高100万元给予补贴

       (二)对经认定的设备、软件、网络投入1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按不超过投入的10%给予奖励。根据企业的智能制造能力水平,给予智能制造追加奖补,获评市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或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达到二级的,按不超过投入的2%给予追加奖励;获评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或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达到三级的,按不超过投入的3%给予追加奖励;获评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或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达到四级的,按不超过投入的4%给予追加奖励;获评全球“灯塔工厂”或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达到五级的,按不超过投入的5%给予追加奖励。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