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0-09 23:52:09 | 来源:江苏赫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作者:江苏赫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点击次数:720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  西  省 财  政 厅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大数据主管部门、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大数据主管部门、财政局,韩城市工信局、大数据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拟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领域

此次支持方向和领域不包括23条重点产业链领域(另行征集)。

(一)制造业能力提升专题

1.先进制造业。支持高端装备、电子信息、现代化工、新材料、人工智能、新基建等领域产业能力提升及其产业化项目。

2.两化融合。支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项目和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

3.大数据。支持大数据产业项目。

(二)技术改造专题

4.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支持有色金属、建材、食品、纺织、轻工5大传统产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5.工业强基。支持电子信息、航空航天装备、电力装备、轨道交通装备、工业机器人、新材料、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领域,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等工业强基产品创新研制和产业化项目。

6.绿色制造。支持工业领域节能、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重点对列入国家、省级的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名单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支持。支持企业开展电机、变压器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技术改造项目建设。

7.安全产业。支持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公共安全等领域,提供安全保障的产品、装备等安全产业技术改造项目。

(三)科技创新专题

8.科技成果产业化。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产业化条件,市场前景广阔,有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

(四)认定类专题(仅在陕西财政云项目库外网填报)

1.支持2021年省级认定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重点领域智能制造成熟度评估三级以上达标企业以及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和智能产线。

2.支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需要提交纸质资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

3.支持2021年省级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精品、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

以上支持方向涉及乡村振兴、苏陕协作、消费品工业“三品”工程建设、健康企业建设、“民参军”、老工业基地改造升级、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企业灾后重建、县域经济等项目,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具备项目建设的条件和能力,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纳税,无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信用中国(陕西)网站查询情况为准。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未发生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二)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准入条件,技术先进并且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能够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建设(取得合法审批手续的项目除外)。

(三)申报项目实施地须在陕西省范围内,项目已开工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以上,纳入统计部门统计),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大数据产业项目和融合发展项目总投资要求见附件,绿色制造类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明确,投资结构合理。

(四)申报项目备案(核准)、环评、土地、规划等手续齐全,否则不予支持。

(五)每个申报单位只能申报一个方向的项目(不包括认定类方向),已取得中央和其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审核等程序和要求

(一)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大数据主管部门分别按照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初审工作,并以正式文件推荐上报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大数据方向的项目,由各市(区)大数据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上报,其他方向的项目,由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上报。

(二)申报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市(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大数据主管部门申报。申报单位申报书纸质资料需用A4纸张印制,申报书封面统一格式(见附件),申报书书脊处统一标明“XX方向-XX企业-XX项目-XXXX县”,申报书按照目录、项目简介(1000字以内)、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表、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实地核查表、项目备案(核准)、环评、土地、规划等手续、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其他材料的次序,编制页码并进行胶印简装。申报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数据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

(三)申报项目通过陕西财政云项目库外网进行申报(网址:czyxmk.sf.gov.cn,登录后选择“工业转型升级专项”填报,上报地区选择区县级 )。县(区)、市工信主管部门(大数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网上审查通过后,提交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网上没有提交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大数据主管部门对项目实地核查和纸质资料审核后,请于20211031日前上报推荐文件和相关资料(联合上报文件2份,附项目汇总表,EXCEL格式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光盘2份;纸质申报书5份,按照具体申报方向分类打包),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应提交资料见附件。

联系方式:省工信厅  029-63915607/ 63915404  省财政厅  029-68936105